证明的写作方法(实用12篇)

时间:2024-01-06 14:00:30 作者:admin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1篇

_________学院:

________(学生本人姓名)系省(市、自治区)市(县)______(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x年考入贵校,其家庭(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介绍)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300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600元左右。20xx年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望贵校予以资助。

特此证明。

经办人:________

________村民委员会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2篇

证明信,其结构都大致相同,一般都有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

具体格式如下:

(一)标题

证明信的标题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构成:

1.独自以文种名作标题

一般就是在第一行中间冠以“证明信”、“证明”字样。

2.由文种名和事由共同构成

一般也是写在第一行中间。如“关于状况(或问题)的证明”。

(二)称呼

要在第二行顶格写上受文单位名称或受文个人的姓名称呼,然后加冒号。

有些供有关人员外出活动证明身份的证明信因没有固定的受文者,开端可以不写受文者称呼,而是在正文前用公文引导词“兹”引起正文内容。

(三)正文

正文要在称呼写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要针对对方所要求的要点写,要你证明什么问题就证明什么问题,其它无关的.不写。如证明的是某人的历史问题,则应写清人名、何时、何地及所经历的事情;若要证明某一事件,则要写清参与者的姓名、身份,及其在此事件的地位、作用和事件本身的前因后果。也就是要写清人物、事件的本来面目。

正文写完后,要另起一行,顶格写上“特此证明”四个字。也可直截在正文结尾处写出。

(四)落款

落款即署名和写明成文日期。要在正文的右下方写上证明单位或个人的姓名称呼,成文日期写在署名下另起一行,然后由证明单位或证明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盖私章,否则证明信将是无效的。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3篇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_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监护属于民法范畴,根据地区的差异各国对监护一次的解释也有所不同。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4篇

兹有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名称________、号码________,系我单位________(合同制/临时/返聘)职工,在我单位工作________年,合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任________职务,其他税后月均收入(大写)________________(含工资、补贴、奖金和分红)。特此证明。

本单位声明:

此份职业及收入证明复印无效。

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年__月__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5篇

兹有___学校____同学, 从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公司___部门实习。_______同学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6篇

兹有我镇(县)XXXXXX(具体地址)村民(居民)XXX,XXX之子(女)XXX被XXXXXXXX大学录取。该生家庭XXXXXXXX(家庭主要成员状况),主要从事XXXXXXXX(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XXXXXXXXXXXXXXXXXXXXX(年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XXXX(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XXXX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

单位行政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7篇

南华大学(学校):

贵校学生xxx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xxx。家庭年收入约xxxx元

二、主要收入xxxxxxxx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xxxxxxx

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20xx年x月x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8篇

【标题】

在第一行居中写“证明”两个字。两字中间空两格,如果写“困难证明”四个字就不需要空格了。字体采用宋体二号加粗(如果有华文中宋可直接使用,不需要加粗)

【称谓】

空两行,顶格写证明收取单位名称,一般是XX学校,然后在后面冒号。字体要求仿宋三号、单倍行距。

【正文】

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不分段。字体要求仿宋三号、单倍行距。一般要写清楚:

(1)被证明人是本村或者社区的居民(一般以“兹有”开头,然后是“我社区居民XXX”)。

(2)被证明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写学生的名字,不是家长的)、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家中有几口人(一般以户口本人口数为准)等。

(3)具体内容要写清楚该学生家庭情况,比如爷爷、奶奶年老多病,或者家中谁生病住院花多少钱等,然后是父母亲没有固定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等(具体情况根据各人情况不同写清楚,要据实出具,不能浮夸太大)。

【结尾】

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字体要求同上。必需要加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这几个字。”特此证明“这四个字必须要有,这个是一般证明的固定格式。

【单位名称和日期】

一个正式的证明材料,必须要写上出具证明单位的具体名称和日期,并在单位名称和日期处盖上本单位的公章。

写法是,与结尾处空三行开始,单位名称距段文本之后缩进4个字符。单位名称特别长的,可以分两行写。日期随单位名称居中。

【出具人姓名及电话】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9篇

致_____(银行)

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系我单位员工,自__年___月__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在____部门担任______职务。近一年度该员工税后月均收入人民币_______元(含税后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股份分红及其他收入)。本单位将保证上述证肯真实、有效。

(单位公章)单位地址:_____

单位人事部分联系人(签字):____单位人事部门固定电话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10篇

兹有_学校 专业____同学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单位实习,期间担任 ____ 工作,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实习鉴定:

能够服从公司的安排,认真做好交给的工作,把学到的书 本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能够虚心向公司的老同志学习,不懂就问,学一行爱一行; 三工作中能够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较好地完成了实习任务,受到了所在部门的好评;

能够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诚实守信,显 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品德。

_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11篇

兹证明我村村民___,____,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镇____村,身份证号码为,他本人遵纪守法,使用这个名字以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在登记户口时将他本人的名字登记成了。他结婚后育有一孩叫,因为名字的问题给他和他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请贵所能考虑他的实际情况,给予更名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号码:

此证明仅限本人更改姓名使用。

居民委员会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的写作方法 第12篇

(一)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 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 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_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