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籍证明样本(优选4篇)

时间:2023-12-29 11:48:22 作者:admin

小学生学籍证明样本 第1篇

学 籍 证 明兹有学生 号 该生于, 性别, 年月出生,身份证号,学, 是我校 (院) ______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年 月入学,学制 年。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 年 月 毕业,取得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 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大学(学院)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20xx 年 1 月 8 日注: 1.本证明仅供湖北省内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本科、专科在校毕 业班学生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 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二级学 院盖章无效。 3.报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 效。

小学生学籍证明样本 第2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

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小学生学籍证明样本 第3篇

特此证明。

_________教务处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

学籍证明有固定格式,一般都是学校教务部门根据你在校学习时学籍卡片和成绩单的存档,给你重新制作一份在学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校专用公章,再配上你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算齐了。

一﹑高校学生指具有所在学校﹝含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学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

二﹑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经录取学校复查合格的学生取得学籍。

三﹑自2007年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注册规则是:教育部将全国录取新生数据分发至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对本校新生名单后予以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新生数据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四﹑普通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指定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学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既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五﹑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高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由国家规定,种类如下:

六﹑国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注册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提供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略﹞。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1.全市义务教育学籍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管理。

2.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方可生效,纸质学籍材料信息必须与电子学籍信息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3.学籍异动必须通过《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并上传学籍异动数据。

4.任何学校均不得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5.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办法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立即作纠正处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办法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给予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_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学校必须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要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7.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主管单位、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学生信息及其学籍变动情况报市教育局。

小学生学籍证明样本 第4篇

学生 具有我校本学年正式学籍,学籍号 ,国籍为(请在□打√):□中国籍(港澳台籍除外)□港澳台籍□外国籍,证件号码: (中国籍请填写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籍请分别填写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码,外国籍请填写护照号码)。该学生下一学年(请在□打√)□将继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升转学等原因将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